各县(区)旅游局(办)、全市各旅游企业:
3月6日,广西某旅行社所租用的旅游车经贺州姑婆山景区附近公路发生交通伤亡事故,造成3死23人受伤,后果十分严重,为促人警醒,切实防范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大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通知》(桂旅[2006]21号)精神,我局对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3·6”交通事故为鉴,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完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责任制,加强旅游安全培训教育,确保“两会”期间我市旅游安全形势稳定,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形势。
二、加强景区道路隐患排查。入春以来,全区各地连续阴雨天气,造成道路湿滑,隐患严重,各旅行社要注意掌握天气状况和路况,妥善安排旅游线路和行程。各县(区)旅游局(办)及旅游景区(点)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通往景区(点)的公路及景区(点)内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仔细排查,加强整改,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三、再次强调,旅行社不得租用无证照、无旅游营运资格、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一旦发现此种违规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要不断修订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同时,要加强合作,相互协调,当发生跨地区事故时,要互相通报情况,加强配合,共同妥善处理事故。